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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梅 我是1997年12月得法的學員,由於學法不深,邪惡開始迫害大法時,派出所逼我寫“不煉”的保證及“三書”,我在執著心的作用下,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。在師父的慈悲救度下,我覺得大法遭迫害,邪惡要我寫“保證書”我就寫,是不對的,是向邪惡妥協,是背叛師門,是大法弟子最不應該做的事情,我認識到師父為救度我們太辛苦了,我決心從新回到法輪大法中修煉,從現在開始宣佈以前所有向邪惡的妥協,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說、所做的一切全都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決跟師父修煉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1/918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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