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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閆全忠 我99年前已得大法有二年時間。在7.20市局黨組班子把我叫到辦公室,在謊言與高壓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”。並交出了一部份修煉資料。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。對不起恩師苦心救度。現聲明在謊言與高壓下,個人的違心承諾一律作廢。今後要緊跟師尊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1/918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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