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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志紅 我是99年6月得法的,由於學法不深,對大法沒有深刻的領會。在7.20邪惡迫害大法時,在鄉派出所惡警的威逼下,違心的寫了“不煉功”的“保證”,但也知道大法好,由於自己的執著和怕心,沒有走出來。在同修們的幫助下,我又走上了修煉的道路。我要鄭重聲明:以前向邪惡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、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1/918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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