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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馬淑珍

    我在2000年約8∼9月份期間,把老師的坐蓮花像片及《轉法輪》一書的書皮、書中老師的照片還有部份書頁全都給燒了,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。當時因為連隊書記多次找到我家,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話,告訴我若繼續煉下去的話,將會影響兒女們前途。因為自己怕心嚴重,為了親情才犯下如此大的罪過,我現在真後悔自己當初所說、所做的一切,從今往後,我將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,緊跟師父,一走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1/918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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