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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艷芬 我是98年得法的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所以在99.7.20以後,在鄉政府和教育辦的強迫、欺騙和壓力下寫了“保證書”,並上交了兩本大法書,當時我想那只是形式上的東西,心不變就可以了,通過兩年來的正法修煉,使我深深痛悔,感到那是我修煉的污點。所以特此聲明,我原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堅修大法緊隨師,今後一定要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13/120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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