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石梅珠 我96年得法後,身心受益,感受到師父的慈悲苦度。99年7.20後,由於學法不深,認識不清,在邪惡壓力下,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雖說是違心的,但也給自己留下了污點。2002年通過學法我認識到大法在我生命中的重要性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,在邪惡壓力的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2/91943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