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蘭美玉 我56歲,2004年8月30日被鎮610邪惡壞人非法綁架到洗腦班。在邪惡窩裡、在強化逼迫下,寫下了大法弟子本不應該寫的“悔過書”,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對不起師父的一片苦度。為此鄭重聲明,自2004年11月24日起“悔過書”作廢。從今往後堅修大法心不動,在正法路上,勇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2/91943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