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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亞琴

    我於2003年11月4日因散發資料講真像被惡警綁架,在邪惡的威逼下,說“不煉了”,寫了“悔過書”。我深深痛悔,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與承受,因此,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背叛師尊、背叛大法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走入法中,回到師父身邊,堅修大法,一修到底,全盤否定舊勢力,我就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直至圓滿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3/919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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