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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玉蘭 我96年得大法,修煉後身心受益,99年邪惡迫害後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做了不該做的事,在單位及家人的壓力下,交了兩本大法書,《新加坡講法》和《長春講法》和大法錄音帶三盤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現我嚴正聲明:在邪惡迫害下,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,今後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3/919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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