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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騰蘭 我於1995年5月得大法。在99年7月20日以後,因江氏集團邪惡的高壓和謊言欺騙,曾經有街道辦和單位負責人要我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,我未寫。為了應付上面,後由單位負責人寫好後並要我簽名,由於當時存在怕心,不看內容就簽了名。現嚴正聲明,99年的“簽名”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點,珍惜修煉機緣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3/919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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