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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亞敏 99年7月22日,公安逼我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單位逼我所寫、所讀的一切全部作廢。2001年6月,在勞教所被逼、被騙所寫的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回家後邪悟所說、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我一定堅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3/919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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