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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瑞芬

    勞動局要我的照片,但照片必須是拿著“求是”雜誌在胸前。這一刊物是××黨替江××塗脂抹粉毒害眾生的工具,我認識到我的這一行為也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是舊勢力的安排,我不應該承認它,特此嚴正聲明,在迫害下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3/919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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