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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鄭重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桂蘭

    我於2000年2月1日進京上訪,被縣拘留所非法關押33天,於2000年3月8日被保出。取保出來後,縣的幹部、派出所一次又一次地到我家緊逼,以送勞教相威脅,後來由於不寫保證書,我再一次無辜被派出所從家中抓走,送到教育轉化中心,轉化中心條件惡劣,當時我說不轉化,他們就毒打。後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在人心的驅使下沒有正確地對待磨難,被邪魔鑽了空子,違心地寫了保證書和所謂認識,並對其他學員造成了不良影響,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同修。後來自己悟到了自己的錯誤,為了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我於2000年12月12日被迫離家出走。

    我現在鄭重聲明:以前在教育轉化中心、縣公安局、派出所等處所寫的保證書、認識及一切有損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廢。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彌補以前的錯誤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2/82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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