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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燕生

    我是99年7.20凌晨被非法綁架同時被非法抄家,幾天後放回,但被非法監視居住30天,分局派出所時不時找去問話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有怕心,人心太重,配合了邪惡,寫了“悔過書”和“保證不煉了,不上北京”,單位有一本《轉法輪》我也交給了分局,這是更大的錯誤,把法交了出去,在以後又多次配合邪惡。師尊對弟子們慈悲,讓我們“跌倒了爬起來”。我一次一次的配合了邪惡,其實是因為自己的私心、怕心,求安逸的心。我想只有按照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才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萬分的慚愧。徹底與舊宇宙的一切決裂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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