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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立春 我是1996年開始學法的,99年7月20以後,因進京護法,講清真象,多次遭到非法迫害。由於學法不深,在99年10月被非法關押期間寫了“保證書”;2001年被非法勞教期間寫了“保證書、悔過書、揭批書”;2002年還毀了同修寄給我的一部經文。在師父慈悲苦度和同修的幫助下,我明白了自己在舊勢力控制下對師父、大法犯了罪,阻礙了正法,特此嚴重聲明過去所說、所做一切對大法不利言行全部作廢。跟隨師父,完成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使命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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