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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洪陽 九七年我有幸喜得大法,學法後我身心得以健康,家庭得到歡樂、幸福。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,由於江××對師父及大法的妒忌,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。我與同修本著讓政府的有關人員瞭解真像、我們是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的、都是好人的目地去了北京,不幸在中途被截回,在它們的威逼下,按了手印、簽了“不煉”的字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在邪惡迫害下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我要從新步入修煉正道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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