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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何梅華

    我在舊勢力的迫害、邪惡之首的高壓下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對法不堅定,思想迷惘,有嚴重的親情執著及害怕心理,做了對不住大法的事。我犯下了撕毀火化大法書籍及師父的法像的大大罪過。現在弟子後悔莫及,現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。我今後一定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精進彌補,走好走正大法弟子應該走的每一步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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