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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致和 99年7.20,邪惡開始迫害大法後,在高壓強迫下,我寫下了不該寫的,簽了不該簽的字,違背了大法。實在是對不起師父,在此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寫、所簽的字全部作廢。決定從現在開始從新修煉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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