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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霞 我在2004年11月21日與同修去農村講真象,被當地惡人舉報,關押在縣看守所裡。由於對法、對師不堅信,疑惑不明,不知怎麼做,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、讓邪惡高興的事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父親怕我勞教,丈夫怕孩子沒人管,邪惡又拿兩個自首的作為放我的交換條件(其中一位是我母親)。在這種高壓下父親讓丈夫以我的名義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在關押期間我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以後要多學法、學好法、修好自己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路,挽回給大法、給同修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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