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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覃振英 我於1998年冬得法煉功。在2001年春節後,我被610辦公室和單位層層迫害去參加洗腦班。由於平時學法不精進,對法認識不夠,有怕心,在邪惡壓力面前,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“三書”又交了大法書籍2本、煉功、講法碟各一套。我深感痛悔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、所說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在今後的正法進程中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正念正行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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