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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楊桂蘭、宋翠蘭

    我們是1997年得法的,由於學法不深,99年7.20以後,曾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曾向派出所寫過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還毀過大法書。現在我們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不煉功”的保證作廢。所說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話作廢。以後我要多學法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決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一定要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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