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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佟振蘭 我於1996年8月有幸得法。當99年7.20邪惡勢力舖天蓋地的壓力下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人心太重,在變異心理的驅使下,不但口頭上表了態,而且還寫了書面“保證書”,並還為沒有書寫能力的同修代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所有這一切,都是嚴重破壞大法的行為。在此,嚴正聲明:過去在被迫下,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緊隨師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努力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.11.29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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