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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培亭 我於1997年6月在我女兒的引導下得法,回家後即參加集體煉功,在我煉功的第二天,奇蹟就出現了,我多年兩腿麻木,嚴重時行走十步八步必須坐下休息一會再走,結果第二天兩腿感覺一點不麻了,而且走路再也不用坐下休息了,就這樣更增加了我堅持煉功的信心。自此以後我天天早晨參加集體煉功,白天讀書學法,從未間斷過。以前多年的肺病也好了,兩年來身體非常健康,從未服過一片藥。然而萬萬沒有想到的是,這樣好的功法,1999年7月20日江魔頭為首的對法輪功進行全面的非法鎮壓。99年7月22日早晨我和往常一樣去煉功,待到上午8時,在市府前集結了10多輛公檢法的小車,警察們把煉功人不分青紅皂白的連拖帶拉的強行拖上了警車,在這些警察的脅迫下,把煉功者送進了洗腦班,就連我這80歲的老人也不例外。而我就是不明白,我們煉功的確起到了強身健體,並且還為國家省下了大筆的醫藥費,方且也沒有礙著誰,為甚麼要這樣。在洗腦班他們逐一給每個人登記,為了不給單位和家人找麻煩,我登記時用了一個代名,單位寫的個體戶,後來他們查到我所在的單位,通知單位和家人來領。回家以後,單位接到上邊“通知”,下令所有的黨團員不准煉法輪功,單位來人輪番做工作,當時為了不給單位和家人找麻煩,違心的在他們寫好的“七條”的規定上簽了名,也違心的交出了《轉法輪》一本和煉功帶一盤。以上之事在我的心�堣@直不平靜,尤其是看到師父的經文,深覺內心有愧和內疚,深刻找到自己還是一個“怕”字,為了在修煉的路上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故在此聲明所謂的簽名作廢。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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