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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玉英

    在大法剛被迫害的時候,由於學法不深,當時居委會人員拿著他們印好的材料讓我簽字,我為了不讓他們隨便的打擾我,我就盲目的在上面簽了字。後來又由於做安利的學員找到我,那是2001年,他們給講了一些邪悟的想法,也由於自己不堅定,也就被他們的思想所控制,也受到一段時間的折磨,決定把書都送到派出所。現在想起當時是有很多私心雜念,現在回想起來自己很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師父的恩賜,從2003年我又通過一番掙扎,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,又溶入法中。今後我一定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,證實法,走好自己修煉的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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