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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石瑾 我1998年有幸得法。自2001年中央電視台播放誣蔑大法的錄像後,同事、朋友在不明白真像的情況下說出對大法不好的話時,由於怕心,自己總是保持沉默,認為自己心�堛器D大法好就行了。在此之後,學法越來越少,常人的心越來越重,甚至說出、做出有違大法的事情,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,同時,也給大法抹了黑。我嚴正聲明,以前有違大法要求的一切行為不算,否定舊勢力的安排;從今以後,以法為師,緊跟師父,理性的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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