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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畢瑞雲

    我自99年2月得法輪大法,沒得法之前我多病在身,得法後身心健康。99年大法受到邪惡迫害,因此我進京上訪二次,遭到邪惡多次迫害,2000年11月被非法勞教二年。在邪惡強化洗腦高壓迫害下,由於我心性低,沒有正念,受邪惡者誘騙迷惑,在不清醒的狀態下寫的“悔過書”、“揭批書”、“保證書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。今後我要正念正行,堅修大法,緊隨師父,加倍彌補損失,做好師尊要我們做的三件事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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