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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書香

    我46歲。在邪惡非法鎮壓開始時,由於我學法不深,對修煉認識不深,在鎮政府說了,寫了(親人代寫)“不煉法輪功”的“保證書“,現在我認識到了大法修煉的嚴肅性,在此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(親人代寫)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緊隨師,做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1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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