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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余愛華 我2000年去北京上訪,半路就被抓回去了。坐了5個月牢後絕食,國安隊隊長找我談話,我本著師父的教誨、真善忍的原則,跟他講真象。第二天我被釋放,未寫“保證書”。直到今年9月份女婿的朋友告訴我:女婿替你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在此特聲明代寫的假“保證書”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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