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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魏富芝

    我於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被拘留與勞教。當時由於人心重執著心強,求安逸心旺,犯了大法弟子不該犯的錯誤。在此特嚴正聲明: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!加強主意識,緊跟師父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走好以後的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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