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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明熹 7.20後,由於我學法不認真,加上學校老師誣蔑大法,我沒頭沒腦的在誹謗大法的條幅上簽了字,今天聲明,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要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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