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雲、宋秀俊 我99年7.20去北京上訪,回來被非法關押,最後違心的簽過“不煉了”等一些不符合大法言行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我願洗刷自己的恥辱,正念正行,走正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