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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殿霞 我是98年得法的,得法後身心健康,多方面受益。在99年7月20日邪惡瘋狂的鎮壓下、在610的壓力下,我正念不強、怕心太重,違心的寫下了“保證書”,心想:寫就寫,在家�塈睋棶蚍侗ヰk煉功。現在我悟到,這樣本身就偏離了大法。神是不會這樣做的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師父為我們承受了那麼多的苦,而我自己沒有做好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。今天我嚴正聲明:我原來寫的“保證書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全部作廢。走出人的觀念,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彌補對大法帶來的損失,做到正念正行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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