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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蘭 (一)我在2004年10月16日發放真像資料被便衣公安抓住,當時被派出所帶走近兩個小時,在這期間所說的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(二)在2004年12月3日居委會書記和主任來我家逼迫我寫“決裂書”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邪惡鑽了空子,當時在他們和家人的逼迫下,就胡亂劃拉了一張“決裂書”,在此一併聲明作廢。今後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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