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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世秀

    從北京護法回來,被邪惡非法關押在洗腦班40餘天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被執著心帶動,在邪惡的脅迫下,寫了“三不保證”,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。今在此特聲明:以前寫的所謂“三不保證”立即作廢。我在今後的實修中,保證緊跟師父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走好每一步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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