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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於艷華

    我於1996年有幸得法,身心受益,是大法和師父救了我。可是,99年春,由於家中有一個特別大的關,我實在沒過去,便停止了修煉,想穩定一下情緒再修煉,可我決不能放棄修煉,因為這個功法實在太好了,真是千載難逢,否則做人一點意義都沒有了。然而沒想到江氏集團在99年7.20瘋狂的發動了全國性的非法鎮壓,當時邪惡多次來我家騷擾,找我來按手印,我由於當時悟性不高,也因鎮壓前我已停止了修煉,為了不再受騷擾也沒看邪惡寫甚麼便按了手印,我當時還對邪惡說:“你們就願意走形式,按這玩意有啥用?按手印也不證明以後不學了。”它們聽我說這話,知道我不會放棄,還派人監控我,我想我既然認準了修煉,就甚麼也不怕。後期當地派出所又去我家,當時我正在看《轉法輪》,被邪惡拿走一本《轉法輪》和煉功帶,也是當時悟性不夠,沒認識上去,現在非常後悔當時沒有拚命奪回。因此現在聲明:我所按的手印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事情全部作廢。加緊隨師正法修煉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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