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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沛根 99年7月,在縣、鎮官員的逼迫下,寫了“不參加室外集體煉功,不組織別人,不保管法輪功的物品”,及收回我所寫的“我為甚麼煉法輪功”等內容的“保證書”。現在我認識到,這是錯誤的。寫這種“保證書”實際上等於承認迫害,等於站到邪惡的迫害者一邊認識這場迫害,後果是嚴重的。因此,我鄭重聲明,99年7月所寫“保證書”是“逼供信”的產物,予以作廢!在今後這段寶貴的時間�堙A抓緊學習新經文,排除各種干擾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感謝師尊救度恩,緊跟師尊返家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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