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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正蘭 我於98年12月得法。於2000年再次到北京天安門上訪,被判刑四年。在監獄的那層層邪惡勢力的高壓威逼、欺騙下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自己有漏,順水推舟的邪悟還認為自己在法上,從而被洗腦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給自己留下了污點。刑滿後加強學法方知自己錯了,在此,我真誠的向師父懺悔:決不再誤入歧途,一定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精進不停。同時嚴正聲明:被舊勢力高壓威逼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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