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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珍蘭 我在2000年5月份和同年的12月份,曾兩次被當地惡警綁架到派出所、洗腦班迫害,我堅決抵制寧死不寫“保證”,邪惡多次把我家人找去,逼迫我丈夫在他們準備好了的“保證書”上兩次簽了字,我很痛心。今天我特此嚴正聲明:家人在殘酷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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