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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樊昌華

    我於2003年8月被邪惡非法綁架,並被非法判勞教1年3個月。由於人心凡重,學法不深,被邪惡鑽了空子,做出許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後來我悟到了,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,正念正行走出了勞教所。現在聲明在勞教期間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緊學法,跟上正法的進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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