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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蘭 99年7.20剛過,街道委員到我家要我把大法書都交出來,同時叫我寫不煉功保證,我沒有交,沒有寫,他們拿走了一盤磁帶。當時我女兒在場替我寫了保證。在2001年街道和派出所六七個人又來到我家,逼迫簽字,我沒在家,丈夫就替我簽了字,雖然丈夫和女兒不煉功,但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聲明全部作廢,表示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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