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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曾旭楊

    在邪惡迫害大法期間,我到北京上訪,被邪惡綁架回來,關在區拘留所,共填表三次,都說“不煉了”,關了20多天後放回家。邪惡經常到家來干擾,我都說“沒有煉了”,還寫了“決心書”。以上所說、所做都是順應了邪惡,後又被香港特務鑽了空子,把大法書籍全部交邪惡了,大錯特錯。今後我一定要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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