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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淑雲

    1999年7.20後,邪惡非法打擊法輪功,街道,派出所召集煉法輪功的開會,要談“認識”,而且還要寫,不寫不行,逼著寫,我說了、寫了“不煉”。過了一段時間,新來的戶籍員和書記到我家,要我交大法書,我不交,指派三人對我一個。大法書交了、磁帶也交了,做了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老師的事,心很很痛。我的所做、所為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作廢。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1/925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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