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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連春

    我於2004年1月29日,因複印師父的講法時被舉報,後被國保大隊和派出所綁架,在看守所刑拘61天後,於4月1日被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。在邪惡的重壓下,承受不住,違心的於6月9日和11月20日寫了兩次“五書”,但那不是發自內心的。通過這件事情發現了主要還是自己平時不注重專一學法,沒有向內心去充分深挖自己思想中的根源,沒有充分全面的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在重大壓力面前為了人的執著,開脫自己,違心的做下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。我今後一定要在學法過程中,一切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,破除舊勢力,全面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在正法期間應該做到的一切,走好今後的路,正念正行。特此聲明,以上在勞教所所寫的“五書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1/925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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