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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進 我98年得法,按照師父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,更高尚的人,師父不斷給我淨化身體,受益非淺。99年7.20江氏小人妒嫉心發動了誣蔑師父、舖天蓋地非法大鎮壓,逼迫我交出大法書和錄音帶,在村委會寫下了“不修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想起來真對不起師父,我喜慶得法,但由於怕心造成對法不堅定。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寫下的“不修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作廢。我要從新修煉,堅定正念,放下一切執著,做好師父要求大法弟子做的三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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