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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谷元彩

    我是99年得法的,得法後多年頑疾全消,身體健康,無不感謝師尊的救命之恩。可是在99年7.20江氏集團的非法打壓下,由於學法少、有怕心,在單位寫了“不煉功保證書”並且還交了大法書籍,最不可饒恕自己的是;在邪惡的逼迫下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。我犯了大罪,悔恨莫及,無地自容,真是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邪惡非法迫害下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認真學法,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,走師父給安排的路,全盤否定舊勢力,跟師父回家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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