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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胡德欣

    2000年我因為說法輪大法好,我只不過說出了一句實話,結果被非法判勞教一年。在勞教所勞教期間,因為不同意誹謗法輪功,挨罵、挨打、不讓睡覺,遭受了很多折磨。又被加期3年。在勞教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在強化洗腦班殘酷迫害下,說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此聲明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,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2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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