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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金芳

    我98年有幸喜得大法,修煉大法後我全身所有的病都好了。在99年7.20後,由於有放不下的執著,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,我聲明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要走好走正最後的每一步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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