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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范翠英、於文河

    2002年10月26日下午,在被610迫害下,所寫、所說的不符合大法要求全部作廢。2003年被610追蹤送到610基地洗腦,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全部作廢。今後我堅定修煉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跟師父修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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