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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黎玉明

    在邪惡瘋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期間,我由於學法不深,有怕心,讓邪惡鑽了空子。2000年10月,被邪惡抓進看守所關了38天,後邪惡強迫我家人拿1200元錢保出回家。回家後每半月要去公安局進行一次洗腦。在洗腦班裡,邪惡強迫我和同修們寫“保證書”,我不寫,有些同修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邪惡強迫不寫的同修在他們的“保證書”上簽名。當時想,簽就簽,反正不是我寫的,回家照常煉功。在同修的幫助和學法,我明白了這也是對邪惡的配合。故特此聲明:我在“保證書”上的簽名和留下的手印統統作廢。今後一定跟上正法進程,洗刷掉這個污點,堅定大法,堅信師父,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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