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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韋吉英

    我是99年4月得法的。2001年7月16日晚8點多鐘,突然幾個邪惡闖進我家,騙我家屬說叫我到公安局問幾句話,並抄我的家,結果甚麼也沒抄到。到公安局後,追問我的大法書藏哪了,第二天就把我關進了看守所。我丈夫到公安局找我,邪惡卻騙他說已把我放回去了。關押兩個月後,又講我聚會擾亂社會,非法判我三年勞教。在勞教所裡我被逼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。後因肩上長了瘤子,被保外就醫。在保外就醫期間,邪惡逼我每月寫一份“匯報”寄到勞教所去。三年期滿後,邪惡還來叫我去公安局照相,做指紋,還要剪我的頭髮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所有這一切我都不承認,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統統作廢。我要繼續堅修大法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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